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生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1、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1直是我国在离婚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无论是什么家庭,只要有孩子的婚姻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的股养费,按照婚姻法规定,抚养费要共同承担,并不是1个人独自承担,那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2十1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3十7条规定,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2十1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2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1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1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1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1次性给付。如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权只能1方多有,但是另1方需要定期的来给付抚养金保证孩子的日常费用。支付额度1般是按照个人的固定收入的1定比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延伸阅读: 最新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2017 2017年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状范文 放弃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新婚姻法关于生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2、新婚姻法关于生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生育3胎的规定原配夫妻申请生育3胎条件: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生育的第1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咐尺饥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1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关于生孩子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

1、《民法典》关于生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1、关于生育3胎的规定原配夫妻申请生育3胎条件: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生育的第1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1方符合2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1方为困纤从事出海捕捞连续5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1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1方为独生子女的;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1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2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1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1个子女。

2、再婚夫妻申请生育3胎条件: 1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1方婚前生育过1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1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1个子女,1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1方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1个子女,其中1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千07十1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超生罚款是以按社会抚养费标准的: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多生1胎的,按照2倍至4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1倍至2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衡返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1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3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1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1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2)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国的人口在上个世纪增长速度过快,为了更好的分配社会资源也是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的人口增长速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所以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也是实行了2胎政策,如果双方的夫妻符合了1定的条件,是可以合法生育2胎。

新婚姻法有关于孩子跟母亲改嫁可以改姓吗?



3、新婚姻法有关于孩子跟母亲改嫁可以改姓吗?

《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如果你的孩子是未成年人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变更姓氏。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4、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新婚姻法作出了以下3大标准的规定:

1、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决定夫妻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费的支付多少、高低由经济能来决定,协商为辅的原则;孩子的抚养费多少由父母收入浮动情况来决定,如果是固定收入的则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最高不超过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按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依比例来支付。

2、根据实际需要来定夫妻离婚后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无辜的孩子,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了弥补孩子心灵上的创伤;所以夫妻在应给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等各方面都应保持与离婚前1致。

3、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而定因为地区经济发展上的差异,通常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消费水平就比较高,所以当孩子跟随父母中的另1方去到哪个城市定居时,另1方支付的抚养费标准也要符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扩展资料: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3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1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1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1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1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参考资料:。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5、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夫妻离婚最常见的纠纷问题无疑就是子女抚养权和离婚财产这两个问题,对于2017年最新的婚姻法的修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关的调整,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小编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1、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1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1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根据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主要取决于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是否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但也允许父母双方根据协商轮流抚养子女。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我国婚姻法如何保护女方 2017年最新的婚姻法全文。

新婚姻法有关于孩子跟母亲改嫁可以改姓吗?



6、新婚姻法有关于孩子跟母亲改嫁可以改姓吗?

怎么说呢?姓你都能跟母亲姓还有什么不能改的呢!在你呗,你想改,改谁的姓?母亲改嫁不带你吗?你跟谁?你多大了?可怜的孩子!祝你好运!。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