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1、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1般是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主要考虑经济、工作、学历、环境等因素。总的概括就是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婚姻法》   第2十1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3十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2、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1、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3、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1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1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1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1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1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1年1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1次性给付,但对于1方要求1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4、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3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1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1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1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1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规定?



3、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规定?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1、孩子的抚养权。《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换言之,两岁以下的子女,1般归母亲。两岁以上的,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比如孩子就读的学校离谁近,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否有时间精力照顾子女等。对于8岁以上的孩子,法官在处理监护权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跟哪方生活,法官也会对哪方有倾向性。

2、孩子的抚养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1》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1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1般至子女十8周岁为止。具有下列情形之1,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2015年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解答



4、2015年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解答

2015年,《婚姻法》未做修改。离婚后,子女随谁(含户口),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1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5、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新婚姻法作出了以下3大标准的规定:

1、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决定夫妻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费的支付多少、高低由经济能来决定,协商为辅的原则;孩子的抚养费多少由父母收入浮动情况来决定,如果是固定收入的则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最高不超过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按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依比例来支付。

2、根据实际需要来定夫妻离婚后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无辜的孩子,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了弥补孩子心灵上的创伤;所以夫妻在应给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等各方面都应保持与离婚前1致。

3、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而定因为地区经济发展上的差异,通常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消费水平就比较高,所以当孩子跟随父母中的另1方去到哪个城市定居时,另1方支付的抚养费标准也要符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扩展资料: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3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1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1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1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1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参考资料:。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6、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离异后的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不管子女与谁生活在1起。   《婚姻法》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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