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债务离婚说明属于一方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可以吗,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期间债务离婚说明属于1方承担,与另1方无关,可以吗



1、婚姻期间债务离婚说明属于1方承担,与另1方无关,可以吗

离婚协议说明债务由乙方承担,这种不经第3方(债权人)知情的协议,是无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4十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2、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期间债务离婚说明属于1方承担,与另1方无关,可以吗?



3、婚姻期间债务离婚说明属于1方承担,与另1方无关,可以吗?

首先需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1,如果该债务产生在婚前,并且用于负债方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支出,或者债务虽然产生在婚后,但是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属于负债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候可以再次明确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与另1方无关。 第2,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以及“第1千06十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1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法条可知,如果存在上述情况,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也可以就债务问题作出约定,由1方承担,或者双方承担,若双方都同意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由1方承担,那么该约定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进行处理。 但是需要提示的是,该约定应该告知债权人或者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即债权人有权向双方主张还款,实际承担后可以根据协议向另1方主张追偿。

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归男方承担女方买房会被债主起诉吗



4、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归男方承担女方买房会被债主起诉吗

婚姻期间发生的收入和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承担。但在离婚后有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明确了债务方面归男方所有,女方不承担债务,债主1旦知情后就不会再与女方谈债务问题了。所以离婚后,女方有必要把离婚的消息和债务分担情况通知债主,让债主知晓。

离婚婚姻期间债务问题怎么承担



5、离婚婚姻期间债务问题怎么承担

1、离婚婚姻期间债务问题怎么承担?根据《婚姻法》第4十1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3、哪些属于夫妻1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伴随该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

4、夫妻双方约定由1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5、夫妻1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的债务等;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债务问题跟财产问题其实都是大同小异,既然另1半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自己的个人财产,那同样的道理,另1半也没有帮助自己偿还个人债务的法定义务。婚姻期间的债务并不尽然就1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比如有些人瞒着自己的配偶在生活当中吸毒、赌博欠下的这些债务,离婚以后,由欠债人自己1个人承担。 延伸阅读: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婚姻期间男方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6、婚姻期间男方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您好!在婚姻存续期间1方存有债务的情况下,根据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标准来判定非举债配偶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概念。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1般包括3种:第1,1方的婚前债务;第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比如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3,1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中需要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尽管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但因存在上述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诸多情形的债务也不当然导致非举债方配偶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1)》第34条:夫妻1方与第3人串通,虚构债务,第3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1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3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1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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