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那些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



1、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

第4章 离婚 第3十1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十3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十4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3十5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十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3十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4十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如果真想离婚,还是要找律师阿。

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那些



2、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那些

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1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需要注意的是: 第1,这1规定只是在1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第2,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1规定的限制。1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第3,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1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那些



3、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那些

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1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需要注意的是: 第1,这1规定只是在1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第2,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1规定的限制。1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第3,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1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新婚姻法规定起诉离婚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再次起诉



4、新婚姻法规定起诉离婚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再次起诉

第1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内不得受理,只是作为再次受理案件的条件 ,并不能确定是否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1十1条第7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婚姻法》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



5、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

新婚姻法对离婚条件做出了新规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清况下离婚条件也不同,\x0d\x0a

1、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x0d\x0a《新婚姻法》第3十2条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x0d\x0a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x0d\x0a(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x0a(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x0d\x0a(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x0d\x0a(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x0d\x0a(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x0d\x0a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x0d\x0a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1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1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x0d\x0a

2、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x0d\x0a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x0d\x0a(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x0d\x0a(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1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1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x0d\x0a(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1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1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1方欺诈、哄骗另1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3者胁迫1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x0d\x0a(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1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1方具体抚养,而另1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1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x0d\x0a(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1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妥善加以解决。\x0d\x0a(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1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3人的财产利益。\x0d\x0a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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