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最新婚姻法对未婚同居的离婚案件,关于子女与财产债务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1、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兼对《》第4十1条的理解与适用 《婚姻法》第4十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规定了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何偿还的规定。   夫妻离婚家庭解体,对夫妻原债务如何偿还,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最棘手的问题之1。要解决此问题,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从本质上看,夫妻共同债务应为,为夫妻的消极财产。依《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权利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从民法理论上讲,夫妻共有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额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据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债权,夫妻为连带债权人;反之,其所负有的债务,夫妻为连带债务人。夫妻共同组织家庭,是1个独立的经济单位,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消费等,以维系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此形式类似于民法上的合伙。夫妻离婚共有关系消灭,其通过协议来分配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其内部原共同共有的债务转化为按份共有。其按份共有,只是当事人的内部约定,只能对内产生效力,不得对抗债权人。而当事人对共同债权的按份约定则不同,可适用债权转让的规定,对内对外均发生效力。 《婚姻法》第4十1条前句“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是对夫妻在存续期间的债务为连带债务的原则性规定。其后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句从表面上看,似与该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相矛盾。即只有在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约定时,才能由夫或妻的1方财产清偿。而第4十1条后句却规定在当事人未约定的情况下,可协议由夫或妻1方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同时,该句对当事人约定的效力置于人民法院判决的效力之上。对此笔者认为不能对某1条款作孤立的理解,应从整个民法和婚姻法的各个章节作体系上和目的上的理解。 第十9条规定在第3章的1章中,该章主要对家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从第十9条第3款规定的内容看,夫妻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双方并未形成共同共有财产。法律赋予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其应为婚姻法中的特别条款,依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之法理,第4十3条与第十9条第3款之间并无矛盾之处。第4十3条后句中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其共同债务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国家适当干预的原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对债务的承担长时间犹虑不决,或干脆不决。该条的立法目的,旨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来清偿债务,使之能自觉履行债务,减少社会矛盾和执行成本,决无要当事人以此来逃避债务之意。 据此,笔者认为,对该条应用目的解释方法和体系解释方法来解释。目的解释是以法律规范的目的为根据,阐释法律疑义的1种解释方法。体系解释是以法律或条款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即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别法,或依其编、章、节、条、款、项的关联位置,或相关法条的意思,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依体系解释方法,民法通则为婚姻法的上位法,该法对共有财产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对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不得违反民法通则对共有财产的规定。依目的解释方法,当事人协议偿还,只是当事人对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的内部约定;人民法院判决偿还,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或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的确定。其都是对当事人内部偿还债务份额的确定,只能在当事人的内部产生效力,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为减少实务中对该条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已用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肯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5日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法释[2003]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1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1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该条款中所指的“夫妻财产”,既包括夫妻关系承续期间取得的积极财产,也包括夫妻关系承续期间应减少的消极财产。

最新婚姻法对未婚同居的离婚案件,关于子女与财产债务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2、最新婚姻法对未婚同居的离婚案件,关于子女与财产债务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1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1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1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1方的同意。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新婚姻法对离婚的财产和债务是怎样规定的?



3、新婚姻法对离婚的财产和债务是怎样规定的?

婚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所有的共同财产和债务1人1半。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4、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之后可以共同分割,如果其中1方没有过错行为,财产的分割1般会遵循平等原则。夫妻共同生活期间除了有共同财产之外可能还会有共同的债务,那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1、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了保护善意第3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所欠债务原则上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夫妻1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夫妻财产归个人所有。即使夫妻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1方偿还债务。另1方偿还债务后,可以依据协议书、判决书、调解书向另1方追偿。《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1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1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借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方式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其中1方有证据可以表明该债务是由对方个人名义所借,为个人债务的,可以不用承担共同还款的义务。 延伸阅读: 分居期间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么承担。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5、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对于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问题,新婚姻法当中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而这也是夫妻离婚过程中的大事。如果无法协商1致的话,那就由法官进行判决。接下来,小编带来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不仅仅是夫妻关注的问题,债权人也需要关注离婚债务的如何分割问题,避免出现因躲避债务的假离婚行为,损害自己的利益。

1、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1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1方债务的,则需要1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2、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1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以上即是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还有1些比较难以认定的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夫妻1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在对夫妻离婚债务进行分割之前,需要先区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又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只会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更多夫妻债务、财产的处理问题,你可以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 结婚后多少年财产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 夫妻离婚债务约定效力 。

婚姻法最新规定离婚财产债务股份等如何分成



6、婚姻法最新规定离婚财产债务股份等如何分成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不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1般是1人1半,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直接抚养的1方需要给付1定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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