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



1、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

双方中,谁的条件好,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孩子就由其抚养。但两岁以内的孩子1般由母亲抚养。

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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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搜索《院离婚案件内部判决标准》应该帮助看吧面主要内容: 、何认定夫妻情确已破裂否准予离婚标准

2、效婚姻撤销婚姻

3、离婚抚养及抚养费给付问题

4、离婚探视权问题

5、离婚共同财产割问题

6、离婚债务清偿问题

7、离婚错赔偿问题

8、离婚经济赔偿问题。

婚姻法 离婚子女归属



3、婚姻法 离婚子女归属

你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十9条、第3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1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1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1次性给付。   9、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1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1般至子女十8周岁为止。   十6周岁以上不满十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1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1,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1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1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1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1,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1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1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02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4、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离婚财产分割1般是夫妻之间的分割,不涉及儿女。【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规定子女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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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选择应该是他母亲。

2011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怎么分配.老公是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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呔!若楼主所言无虚,这男人也忒不地道了,偌大1把年纪,外遇是尚能理解,结婚、离婚皆自由嘛,但良知却已丢罄,居然扬言分文不留?! 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已经对婚前、婚后财产作了明确的界定,即:婚后,任何1方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42条规定,离婚时,本着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予以分配,那么,现孩子均已成人,理所当然对女方适当多分割。当然,婚前任何1方的财产,还得属于那1方的个人财产,不予以分割,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以婚姻为跳板嫁个富翁图谋私产的心怀叵测之小人。 简单再行提炼:

1、按揭的房子若是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所购,原则上予以平分,可以照顾女方可以适当多分,若男方有能力而女方没能力,则还可多分;

2、离婚双方,任何1方有过错,法院都可以判令该方少分甚至部分财产;

3、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起诉,女方都得准备好男方外遇的照片、录音、手机短信、证人等的系列证据,以备应诉、起诉,赢得绝大多数财产。 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十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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