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4条新规出了,执行的案件还能申诉吗,结婚两月负债五百万,婚姻法第24条"坑"了哪些人

婚姻法24条新规出了,执行的案件还能申诉吗


1、婚姻法24条新规出了,执行的案件还能申诉吗


24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争议讨论内容: 王锦兰离婚后不久,法院送传票的人登门造访了。她忽然成了欠人钱财的被告。 她的父母是农民,不识字。看见法院的制服,他们还以为女儿犯了什么法。 接到传票的王锦兰气愤地打中国质问前夫。前夫也不隐瞒,承认曾帮父亲向人借过300多万元。 29岁的王锦兰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又不知情,也没花他们借来的钱,官司1定赢啊。”她甚至没有出庭,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了律师。 判决书下来,她输了,需要共同负担债务。判决书上的1行字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 这份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2十4条”字数不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现在王锦兰知道,这两句话意味着,如果配偶背着自己在外面打借条,纵然自己不知情,法律也可能因为夫妻关系而让她承担责任。 直到进入1个叫做“2十4条公益群”的微信群里,王锦兰才发现,原来不光是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2十4条”。 相比之下,王锦兰觉得自己的遭遇悲惨和离奇程度,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温州1位法官使用“2十4条”宣判过他人后,自己却因“2十4条”败诉,搬进了800元月租的民房里;云南有位群友4个月没吃过1口肉,只能在晚上去菜市场挑剩下的菜叶;济南的1位小学老师寒暑假去小吃店打工赚钱,工作时会戴上帽子和口罩,害怕被人认出来;杭州1位群友,医保卡被查封,患了乳腺癌,只能借钱来做手术…… “婚姻有风险,离婚须谨慎” 群里与王锦兰同病相怜的,包括公务员、教师、记者、国企员工……他们的共同遭遇显而易见:因为“2十4条”而被动负债,官司缠身,工资账户被冻结,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债从几万元到千万元不等。 群成员彭云、李秀萍等人开展的1项面向527名成员的实名问卷调查显示,87.1%的群成员为女性,80.6%受过高等教育。超过1半的人说,自己的涉诉金额超过100万元。 在中国裁判文书中国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的关键词,出现的判决书多达81288份。仅2016年1年就新增了30484份。 去年5月,王锦兰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1篇文章《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文章的点击量达到了650万次。 在博文中,她贴上了自己的婚纱照,并告诫所有人:如果决定结婚,1定要先学习《婚姻法》,特别是司法解释“2十4条”。 “1旦你嫁错了人,婚姻就能埋葬你的1生。这个错误的代价是巨大的,可能你穷尽1生都无法走出困境。”她这样写。 婚前,王锦兰对婚姻有过幻想:谈场“舒服”“长久”的恋爱,生个可爱的孩子,过温暖的1生,“不怕无聊,不怕老去”。 可在经历了1场失败的婚姻后,她把自己微信朋友圈里过去的照片全部删掉,不敢跟人提起自己是单亲妈妈,害怕1遍遍向人解释为什么自己总是孤身1人。 她更担心的是自己万1成了法院认定的“老赖”,自己和孩子又该如何抬起头。 失眠时,王锦兰常在心里呼喊:为什么是我,谁来帮帮我? 真当困境发生后,很多人会先从谴责自己开始:为什么是我遇到了“人渣”?梁女珠就是这样的。 在前夫欠债500万元并“人间蒸发”后,梁女珠的第1反应是“哭”。 她1个人开车来到广东佛山的1个小湖边,从白天哭到了晚上,整整8个小时。大学同学找到她,送她回家。母亲笑着对她说“回来就好”,但话音刚落也跟着哭了起来。 当时的梁女珠害怕接到陌生的中国,害怕快递,看见蓝色的邮件封皮就哆嗦——那通常代表着传票的到达。每收到1张传票,她都会躲进屋子里大哭1场。 她的父亲卖了两套用来养老的房子,1家1家登门还钱。梁女珠不止1次告诉父亲,“借钱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也没用钱,不要还钱。”但父亲回答,借钱的人都是因为认识他们才借钱给她前夫的。 有1次,半夜11点有人带着醉腔,拿着砖头在门外骂骂咧咧地喊着要钱。70多岁的父亲拿着菜刀就冲了出去说:“谁进来我就砍死谁!” 梁女珠在那1刻突然抑制住了眼泪。“自己不能再软弱下去。我要保护我的家人。” 此后,当有人讽刺她“谁叫你们遇见人渣”的时候,梁女珠会这样回敬对方:希望您的女儿不会遇见人渣。



2、结婚两月负债5百万,婚姻法第24条"坑"了哪些人


结婚两个月负债5百万并不是婚姻法的错误,只是被他们的配偶坑了。



3、如何规避婚姻法2十4条债务陷阱?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债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债权人提出使用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对待的权利,即使2人离婚,双方就有共同连带偿还偿债务的责任。这是婚姻法2十4条的规定,这条规定也引发了国民的争议,甚至部分法官都无法认同。如何规避夫妻债务风险?下面的小编为您解答。 婚姻法2十4条的争议
1、观点1:“2十4条”存在合理性。 社会上存在1些夫妻合谋以离婚为手段,将共同财产分配给1方,而将债务分配给另1方,借以达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目的的情形。如个人财产不用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也会助长假离婚的现象。
2、观点2:将1方债务1概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很多“副作用”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主要是男性)为达到离婚后非法占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与人串通伪造债务,或者把自己赌博、吸毒、高利贷、非法集资等欠债伪装成合法的家庭支出。1些受案法院在女方当事人无法提出反证的情况下,依据“2十4条”的规定,将这些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的法院甚至在执行阶段适用该条规定,未经判决直接将女方作为被执行人。这严重损害了夫妻中无辜1方的利益。尽管法条很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却可能忽视了夫妻另1方的利益。 如何规避夫妻债务风险? 为防止夫妻财产对1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常在签订重大合同或者涉及重大债务时,夫妻1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借款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另1方无关。 (2)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约定,签署书面协议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同时做好相关财产变更等手续,在债权债务发生时想方设法将该约定让债权人知晓。法院均以夫妻1方或双方不能举证证明第3方知道其财产约定而败诉,实践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全这方面的证据,比如通过口头告知、短信、电话、邮件致函或者有关合同中进行告知第3人。 (3)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并且夫妻1方表示不同意另1方从事经营活动,若从事经营活动所得及所负,由经营1方承担,均与另1方无关,且该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而是用夫妻其他财产进行共同生活。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出借人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可能的,法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换言之,没有汇款凭证的借条并不会1律被法律否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案件其他情况与证据。从报道给出的信息看,我们无从判断这3笔债务是否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对于有汇款凭证的两张借条的法律后果认定,在现行法上则无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该解释,除非赵某能证明前夫与其父母明确约定了相关债务为前夫的个人债务,或赵某与前夫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父母对此明知,赵某都需要为这两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哪怕该债务在事实上是虚构的。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立法者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恶意逃避债务,合谋“假离婚”,将共同财产分配给1方,将债务归于另1方,损害债权人利益。 这种旨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给1些人离婚后的生活带来困扰,也带来了1定的社会负面效果。由于字迹的书写年份通常难以做出鉴定,1些无良的前夫(妻)很容易与曾经给其打过款的人恶意串通,重新写个借条,虚构出符合法律形式要件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讹诈前配偶。 立法,其实是在有矛盾的价值间做出选择,保障更加合理的1方的利益,这也就意味着某些人的利益要被牺牲。小编以为,婚姻法2十4条应该再次基础上注重保护不知有借款的1方。因为这部分人没有实际享受到借款所带来的福利,但在离婚后,还仍要履行还债义务。因此,“婚姻法2十4条”中隐藏的夫妻债务陷阱,还需多加考虑。 延伸阅读: 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后夫妻婚姻期间的借条有效吗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分割财产。



4、婚姻法“2十4条”漏洞应尽快补上是怎么回事?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还有债务你也飞不起来!解决夫妻1方“被负债”尴尬,有必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婚姻法“2十4条”,科学阐释夫妻共同债务,平衡债权人与夫妻另1方利益。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福建泉州人王锦兰离婚后不久,法院送传票的人登门造访,她忽然成了欠人钱财的被告。接到传票的王锦兰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前夫,前夫也不隐瞒,承认曾帮父亲向人借过300多万元。王锦兰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说她对前夫的借债不知情,也没花他们借来的钱,官司1定能赢。判决书下来,她输了,需要共同负担债务。法院判王锦兰败诉的依据,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此即民间所指的婚姻法“2十4条”。近年来,夫妻1方尤其是离婚后的1方莫名其妙地“被负债”,需要为另1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事件不断出现。这种夫妻1方未必知情或受益,却需要承担债务的规定1定程度上维护了债权人利益,但却为夫妻1方恶意负债,侵占另1方财产埋下隐患。解决夫妻1方“被负债”尴尬,有必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婚姻法“2十4条”,科学阐释夫妻共同债务,平衡债权人与夫妻另1方利益。按照婚姻法“2十4条”,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未在借据上签字1方也应偿还。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财产约定为AA制且债权人知情;或者能够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所以这样,主要是为保护债权人权益,避免夫妻为恶意逃债,合谋“假离婚”,将财产转移给1方,将债务归于另1方。如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即离婚,约定财产归未举债方,债务归另1方,这样1来,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但是,这条规定可能导致夫妻1方“被负债”现象。如夫妻1方离婚时恶意借债或伪造债务,转嫁责任,侵犯另1方利益。现实中,即将离婚者为多侵占财产,与亲友串通,向其出具借条,虚构债务,甚至利用字迹的书写时间难以鉴定的问题,在离婚后出具借条,将借款日期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让另1方负债,甚至陷入难以偿还的无底洞。应该说,婚姻法“2十4条”让人防不胜防。1般来说,多数夫妻非常亲密并彼此信任,很少有人想到另1方会背着自己借债。加之现代社会人们独立性更强,社会交往更多,人际交往更复杂,很难有效防范“被借债”。1些渣男或渣女随意借债或者虚构债务是分分钟的事,但另1方正因为不知情,才不知道如何维护正当利益,也很难证明“借债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消极事实。有必要纠偏婚姻法“2十4条”,避免让不知情且未受益者“因婚负债”,甚至坠入巨额债务的深渊。不妨设立夫妻大额债务共同签字制度,实践中,金融机构均要求借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民间借贷中,也可要求5万元以上债务由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否则,债权人应证明该借贷用于夫妻共同开支或另1方知情,方可要求未签字方共同偿还。如此,既可避免以“假离婚”来损害债权人利益,又可减少“因婚负债”这1不正常现象。



5、婚姻法24条争议不断,第24条是什么?


24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争议讨论内容:


王锦兰离婚后不久,法院送传票的人登门造访了。她忽然成了欠人钱财的被告。她的父母是农民,不识字。看见法院的制服,他们还以为女儿犯了什么法。接到传票的王锦兰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前夫。前夫也不隐瞒,承认曾帮父亲向人借过300多万元。29岁的王锦兰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又不知情,也没花他们借来的钱,官司1定赢啊。”她甚至没有出庭,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了律师。判决书下来,她输了,需要共同负担债务。判决书上的1行字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这份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2十4条”字数不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现在王锦兰知道,这两句话意味着,如果配偶背着自己在外面打借条,纵然自己不知情,法律也可能因为夫妻关系而让她承担责任。直到进入1个叫做“2十4条公益群”的微信群里,王锦兰才发现,原来不光是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2十4条”。相比之下,王锦兰觉得自己的遭遇悲惨和离奇程度,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温州1位法官使用“2十4条”宣判过他人后,自己却因“2十4条”败诉,搬进了800元月租的民房里;云南有位群友4个月没吃过1口肉,只能在晚上去菜市场挑剩下的菜叶;济南的1位小学老师寒暑假去小吃店打工赚钱,工作时会戴上帽子和口罩,害怕被人认出来;杭州1位群友,医保卡被查封,患了乳腺癌,只能借钱来做手术……“婚姻有风险,离婚须谨慎”群里与王锦兰同病相怜的,包括公务员、教师、记者、国企员工……他们的共同遭遇显而易见:因为“2十4条”而被动负债,官司缠身,工资账户被冻结,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债从几万元到千万元不等。群成员彭云、李秀萍等人开展的1项面向527名成员的实名问卷调查显示,87.1%的群成员为女性,80.6%受过高等教育。超过1半的人说,自己的涉诉金额超过100万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的关键词,出现的判决书多达81288份。仅2016年1年就新增了30484份。去年5月,王锦兰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1篇文章《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文章的点击量达到了650万次。在博文中,她贴上了自己的婚纱照,并告诫所有人:如果决定结婚,1定要先学习《婚姻法》,特别是司法解释“2十4条”。“1旦你嫁错了人,婚姻就能埋葬你的1生。这个错误的代价是巨大的,可能你穷尽1生都无法走出困境。”她这样写。婚前,王锦兰对婚姻有过幻想:谈场“舒服”“长久”的恋爱,生个可爱的孩子,过温暖的1生,“不怕无聊,不怕老去”。可在经历了1场失败的婚姻后,她把自己微信朋友圈里过去的照片全部删掉,不敢跟人提起自己是单亲妈妈,害怕1遍遍向人解释为什么自己总是孤身1人。她更担心的是自己万1成了法院认定的“老赖”,自己和孩子又该如何抬起头。失眠时,王锦兰常在心里呼喊:为什么是我,谁来帮帮我?真当困境发生后,很多人会先从谴责自己开始:为什么是我遇到了“人渣”?梁女珠就是这样的。在前夫欠债500万元并“人间蒸发”后,梁女珠的第1反应是“哭”。她1个人开车来到广东佛山的1个小湖边,从白天哭到了晚上,整整8个小时。大学同学找到她,送她回家。母亲笑着对她说“回来就好”,但话音刚落也跟着哭了起来。当时的梁女珠害怕接到陌生的电话,害怕快递,看见蓝色的邮件封皮就哆嗦——那通常代表着传票的到达。每收到1张传票,她都会躲进屋子里大哭1场。她的父亲卖了两套用来养老的房子,1家1家登门还钱。梁女珠不止1次告诉父亲,“借钱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也没用钱,不要还钱。”但父亲回答,借钱的人都是因为认识他们才借钱给她前夫的。有1次,半夜11点有人带着醉腔,拿着砖头在门外骂骂咧咧地喊着要钱。70多岁的父亲拿着菜刀就冲了出去说:“谁进来我就砍死谁!”梁女珠在那1刻突然抑制住了眼泪。“自己不能再软弱下去。我要保护我的家人。”此后,当有人讽刺她“谁叫你们遇见人渣”的时候,梁女珠会这样回敬对方:希望您的女儿不会遇见人渣。



6、婚姻法24条新规出台后,申请再审


24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争议讨论内容: 王锦兰离婚后不久,法院送传票的人登门造访了。她忽然成了欠人钱财的被告。 她的父母是农民,不识字。看见法院的制服,他们还以为女儿犯了什么法。 接到传票的王锦兰气愤地打中国质问前夫。前夫也不隐瞒,承认曾帮父亲向人借过300多万元。 29岁的王锦兰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又不知情,也没花他们借来的钱,官司1定赢啊。”她甚至没有出庭,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了律师。 判决书下来,她输了,需要共同负担债务。判决书上的1行字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 这份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2十4条”字数不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现在王锦兰知道,这两句话意味着,如果配偶背着自己在外面打借条,纵然自己不知情,法律也可能因为夫妻关系而让她承担责任。 直到进入1个叫做“2十4条公益群”的微信群里,王锦兰才发现,原来不光是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2十4条”。 相比之下,王锦兰觉得自己的遭遇悲惨和离奇程度,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温州1位法官使用“2十4条”宣判过他人后,自己却因“2十4条”败诉,搬进了800元月租的民房里;云南有位群友4个月没吃过1口肉,只能在晚上去菜市场挑剩下的菜叶;济南的1位小学老师寒暑假去小吃店打工赚钱,工作时会戴上帽子和口罩,害怕被人认出来;杭州1位群友,医保卡被查封,患了乳腺癌,只能借钱来做手术…… “婚姻有风险,离婚须谨慎” 群里与王锦兰同病相怜的,包括公务员、教师、记者、国企员工……他们的共同遭遇显而易见:因为“2十4条”而被动负债,官司缠身,工资账户被冻结,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债从几万元到千万元不等。 群成员彭云、李秀萍等人开展的1项面向527名成员的实名问卷调查显示,87.1%的群成员为女性,80.6%受过高等教育。超过1半的人说,自己的涉诉金额超过100万元。 在中国裁判文书中国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的关键词,出现的判决书多达81288份。仅2016年1年就新增了30484份。 去年5月,王锦兰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1篇文章《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文章的点击量达到了650万次。 在博文中,她贴上了自己的婚纱照,并告诫所有人:如果决定结婚,1定要先学习《婚姻法》,特别是司法解释“2十4条”。 “1旦你嫁错了人,婚姻就能埋葬你的1生。这个错误的代价是巨大的,可能你穷尽1生都无法走出困境。”她这样写。 婚前,王锦兰对婚姻有过幻想:谈场“舒服”“长久”的恋爱,生个可爱的孩子,过温暖的1生,“不怕无聊,不怕老去”。 可在经历了1场失败的婚姻后,她把自己微信朋友圈里过去的照片全部删掉,不敢跟人提起自己是单亲妈妈,害怕1遍遍向人解释为什么自己总是孤身1人。 她更担心的是自己万1成了法院认定的“老赖”,自己和孩子又该如何抬起头。 失眠时,王锦兰常在心里呼喊:为什么是我,谁来帮帮我? 真当困境发生后,很多人会先从谴责自己开始:为什么是我遇到了“人渣”?梁女珠就是这样的。 在前夫欠债500万元并“人间蒸发”后,梁女珠的第1反应是“哭”。 她1个人开车来到广东佛山的1个小湖边,从白天哭到了晚上,整整8个小时。大学同学找到她,送她回家。母亲笑着对她说“回来就好”,但话音刚落也跟着哭了起来。 当时的梁女珠害怕接到陌生的中国,害怕快递,看见蓝色的邮件封皮就哆嗦——那通常代表着传票的到达。每收到1张传票,她都会躲进屋子里大哭1场。 她的父亲卖了两套用来养老的房子,1家1家登门还钱。梁女珠不止1次告诉父亲,“借钱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也没用钱,不要还钱。”但父亲回答,借钱的人都是因为认识他们才借钱给她前夫的。 有1次,半夜11点有人带着醉腔,拿着砖头在门外骂骂咧咧地喊着要钱。70多岁的父亲拿着菜刀就冲了出去说:“谁进来我就砍死谁!”来源济宁律师网页链接梁女珠在那1刻突然抑制住了眼泪。“自己不能再软弱下去。我要保护我的家人。” 此后,当有人讽刺她“谁叫你们遇见人渣”的时候,梁女珠会这样回敬对方:希望您的女儿不会遇见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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