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婚姻法解释一中的第7条,婚姻法第七条是什么

如何理解婚姻法解释1中的第7条



1、如何理解婚姻法解释1中的第7条

您好,这1条款规定的是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主体有哪些,分别根据不同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进行了对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的规定。 婚姻法解释1中的第7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婚姻法第7条是什么



2、婚姻法第7条是什么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哪些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现在主要依据的是《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8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扩展资料: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1部法律。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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