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新婚姻法》夫妻一方欠债,需要双方偿还吗?

新婚姻法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1、新婚姻法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根据新婚姻法,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

8、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5)、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如果是婚前的债务问题,属于女方个人债务,也没有约定共同承担的,男方是不需要偿还。 最好是做财产公证,对于你来说,应该是债务公证更贴切。 或者登录—l v b an [365]—去问财产相关人士律师。

《新婚姻法》夫妻1方欠债,需要双方偿还吗?



2、《新婚姻法》夫妻1方欠债,需要双方偿还吗?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1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3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1)1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1方不承担偿还责任。(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3)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而且债主知道还借钱给丈夫的,不属于共同债务。首先夫妻双方先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夫妻双方的财产就分开了,第2个就是债主是明确知道这个钱是借给丈夫的,由于财产分开,所以这个钱妻子是不用还的。(4)丈夫的虚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有些人有不好的想法,他们虚构出来很多债务,让妻子1同偿还。为了将共同财产作为自己私有财产,如果妻子发现的话,则大可不必偿还。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新婚姻法》第4十1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考资料来源:。

《新婚姻法》夫妻1方欠债,需要双方偿还吗?



3、《新婚姻法》夫妻1方欠债,需要双方偿还吗?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1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3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1)1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1方不承担偿还责任。(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3)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而且债主知道还借钱给丈夫的,不属于共同债务。首先夫妻双方先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夫妻双方的财产就分开了,第2个就是债主是明确知道这个钱是借给丈夫的,由于财产分开,所以这个钱妻子是不用还的。(4)丈夫的虚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有些人有不好的想法,他们虚构出来很多债务,让妻子1同偿还。为了将共同财产作为自己私有财产,如果妻子发现的话,则大可不必偿还。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新婚姻法》第4十1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负债的偿还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4、新婚姻法负债的偿还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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