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婚姻法中的房产问题,2014新婚姻法关于车解读

解读新婚姻法中的房产问题



1、解读新婚姻法中的房产问题

婚后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层出不穷,对沉浸在恋爱喜悦中的小两口来说,婚前了解新婚姻法是十分有必要的,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1起来看4条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解读!   

1、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1方也没办法拥有另1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6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1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1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1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8十6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1方要赠与房产给另1方,是去需要办理公证。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1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3、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十条 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解读:明确婚前以1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4、1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1方很难追回来   《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十1条 1方未经另1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3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1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1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1方损失,离婚时另1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假如1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1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2014新婚姻法关于车解读



2、2014新婚姻法关于车解读

你是完全不懂法,张冠李戴来问法。 车子要看交通法,财产要看物权法。 涉及权益看民法,何故来问婚姻法。 下次直接说事由,不要指定什么法。

新婚姻法对房产解读?



3、新婚姻法对房产解读?

房屋产权登记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1方签订购房合同,签署时间是在婚前。

2、1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额支付购房款。(付清全款的时间在婚姻登记前,更能够证明)

3、房产证登记为1方的名字。 以上3点合在1起就能证明房产属于1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的解读?我不明白谢谢。



4、新婚姻法的解读?我不明白谢谢。

这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1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是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施行后,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处理大量出现的要求将只登记在1人名下的夫妻共同共有房产加名时,征收契税等搭顺风车的错误行为做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1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的意思是指,结婚后(以婚姻登记为准)购置的房产,原来登记在1方名下的,现要求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收契税,即不得收税。而个人婚前房产不在此范围内,加名视同赠与,是要收税的。. 因此,你婚前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自己1个人的名字,只要不加上妻子的名字,婚后房产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永远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新婚姻法解读



5、新婚姻法解读

如果有证据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婚前个人财产。

2016新婚姻法产假解读



6、2016新婚姻法产假解读

首先2016年没有新的婚姻法,其次产假不是婚姻法的内容是劳动方面的法律规定。目前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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