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1、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摘要: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   抚养权相关法律条款   《婚姻法》   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十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3十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1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1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δ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   若女方送养,也需要经过你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送养人的规定.   第4条 下列不满十4周岁的δ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5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6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δ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十周岁。   第7条 收养3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4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3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8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第9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十周岁以上。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相关知识推荐阅读: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子女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2、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来院关于人民法源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

5、离婚后,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

6、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1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

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规定内容



3、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规定内容

目前,离婚就像成为了家常便饭1样,当夫妻之间出现矛盾需要解决的时候,大多数人的第1反应就是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也正因为如此,离婚率已经越来越高。但是,当夫妻在选择离婚的时候,1定要考虑的1件事情,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有人愿意养孩子,有人不愿意养孩子,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

1、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1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1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抚育费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1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抚育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1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1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1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1,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1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4、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1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1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1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综上所述,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主要是以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主,如果实在哺乳期的孩子,主要是随哺乳的母亲抚养,即使2周岁以下的孩子,1般也随母亲生活,但父亲仍需支付1定的抚养费,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经过协商,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最新婚姻法2017全文。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归谁?



4、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归谁?

新婚姻法关于抚养权变更后入户需要什么证明



5、新婚姻法关于抚养权变更后入户需要什么证明

变更抚养人后,婚姻法没有规定入户情形。依照你所说的,你可能问的是,变更了抚养人,孩子户口变更登记的问题。可以带着离婚协议或者是离婚的裁判文书去当地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手续不太麻烦。1般两3天即可走完全过程。

最新婚姻法抚养权能变更吗?



6、最新婚姻法抚养权能变更吗?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1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1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1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1般都会判给有能力的1方,那么最新婚姻法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1、1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最终皆大欢喜。如果夫妻1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1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那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1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1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1方协助另1方行使探望权。

2、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1的,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1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当准许。由此可见,关于最新婚姻法抚养权是能变更的,具体的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的条件才能变更,比如说是因为另1方没有能力照顾孩子,而你又足够的能力可以抚养孩子,又或者是孩子自己的意愿,这些都是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但是前提是你不能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 延伸阅读: 父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新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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