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最高院权威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什么书

婚姻法司法解释2



1、婚姻法司法解释2

最高院权威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3是什么书



2、最高院权威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3是什么书

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3首先只是1个司法解释文件,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补充。 婚姻法解释3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如果说是1本书也可以,因为书店中有婚姻法解释3的单行本,这是1本补充《婚姻法》没有明确的内容的书,共有19个条文,主要内容是: (1)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1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1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3)首次明确夫妻1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4)明确婚后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5)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1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6)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8条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3、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8条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十1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十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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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法司法解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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