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新婚姻法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表现形式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1、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1、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1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1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3)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4)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2、夫妻1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对离婚时夫妻1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1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1。法院有1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1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1尺,道高1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离婚时不仅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与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1样的,个人债务也是不参加债务的处理的,1方个人债务,另1方有权拒绝承担。另外,涉及到债务纠纷的,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要求对债务进行认定后进行合法的分割。 延伸阅读:夫妻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离婚债务如何认定,要共同承担吗老公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表现形式



2、新婚姻法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表现形式

夫妻离婚涉及到债务问题,首先要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的规定中,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有:1是夫妻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1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2是个人债务,其表现形式为1方借债是为了用于个人目的,而另1方不知道,或虽知道但予以反对的,如借债用于个人赠与或吸毒、赌博、个人挥霍等等;3是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即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房屋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借款所负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1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单独所负债务如何证明?(1)债务是原夫妻1方个人独自所负,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2)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3)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1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如果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来确定由1方或双方来承担。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2人共同负担。1方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1方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离婚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2人各负责其中的1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1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之后可以向对方追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根据婚姻法第 13 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1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1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1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1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1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1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另外,夫妻在结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结婚时双方未约定仍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比如,拖拉机共同用于耕作,房屋共同居住,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婚前双方用各自的钱合在1起购买的结婚用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指出的是,属于子女所有的财产,如未成年人获得的科技小发明奖金、参加体育运动比赛获得的奖金、受赠予的财产等,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父母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1方出国所得劳务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1方出国从事劳务活动获得的劳务报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同在国内的1方参加劳动生产或工作的收入1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因为1方在国外劳动,就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把在国外所得的劳务费归个人所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稿酬、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不论其在何时何地取得的,只要他处在婚姻关系之中,该收入就同他的夫妻人身关系相联系,成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应遵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并照顾女方权益,出国的1方不得以自己收入比对方多而多得。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虽说不在1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法第13 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1方不认同怎么办



3、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1方不认同怎么办

热门城市:爱民区律师 宁城县律师 扬中市律师 西安区律师 农安县律师 嘉善县律师 南充律师 松原律师 长乐市律师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和夫妻财产发生的争议是最多的,在夫妻财产中就包括夫妻债务分割问题,1般来说离婚债务是需要共同分担的,但是有时候却有1方不认同婚前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接下来让的小编通过法律给我们讲解下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1方不认同怎么办的有关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债务1方不认同的,关于是要确定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怎样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呢。第1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2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1、如何确认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对于借贷关系的存在,夫妻双方不表异议,则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有较大的争议,对于夫妻任何1方提交的证据,如果人民法院简单地以1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债务,那是不适当的。但是,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某1债务系离婚当事人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要求夫妻共同偿还,那么,人民法院以1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认定债务的真实存在,那是合适的。但是这1真实存在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超越了1般借贷关系的范围,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确认对外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基础上,再确认该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4十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1规定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模糊性。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从两个方面去分析比较可行。首先,对于借贷关系,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借贷是夫妻共同商议所为,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贷是夫妻1方意思表示所为,则需要进1步考虑。其次,看借贷关系的发生,夫妻之间是否共同享有债务利益。如果借贷关系的发生对夫妻有共同的债务利益,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夫妻共同的债务利益,则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之所以不认同离婚前债务可能是因为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支出,比如1方私下举债进行赌博等行为,这样的负债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这就需要离婚的时候分清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债务,赋予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2人1起承担的,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1方不认同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您了解夫妻离婚债务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怎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类型 有哪些情况夫妻个人债务能转为共同债务。

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4、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1、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夫妻1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1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1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1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3条规定:“债权人就1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1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1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1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1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总之,判断1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2、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下列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不予允许。为此,必须禁止通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违法行为。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违法犯罪行为或生产、经营等行为,拖欠贷款、税款、货款、借款、雇工工资、租金等,为逃避债务,假借离婚手段,将非法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夫妻或家庭所有财产协商分割给1方,另1方则单纯或主要承担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债权落空,第3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对此,无论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问题时,都要严加防范。1方面全面调查弄清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和债务情况,另1方面对当事人达成的有关财产、债务协议严格审查、监督,凡有损于第3人财产利益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1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的债务。

5、1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1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其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属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有可能在结婚之后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不过要是没有发生转化,还是为1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不区分夫妻是否有离婚,这笔债务都是应当由欠债的1方来承担、偿还。作为债权人,也不得要求其配偶作出清偿。 延伸阅读:个人债务转让条件都有哪些替人做债务担保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5、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1直是案件中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问题。最新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对离婚做出了哪些规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的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根据《最新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大多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判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离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1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离婚后的财产;(2)1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离婚后的财产;(3)1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1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1方或双方取得的;(6)1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7)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1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1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1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1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1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1般归个人所有。

9、1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1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1半价值的补偿。1

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1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1半价值的补偿。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1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1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1方所有。分得房屋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1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1方所有,另1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1般不超过两年。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无房1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1方可给予1次性经济帮助。1

5、离婚时1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1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1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1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1

8、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

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1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1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2

1、1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1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折价补偿对方。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1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0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2

2、属于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诉讼离婚财产分割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 解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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