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一方怎么才可以做财产公证,老公有小三担心小三生的孩子分房子?小孩子又在婚姻介绍所门口走来走去说现在婚前财产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了,屡教不改怎么办?

在婚姻里1方怎么才可以做财产公证,老公有小3担心小3生的孩子分房子?



1、在婚姻里1方怎么才可以做财产公证,老公有小3担心小3生的孩子分房子?

夫妻1方无法做财产公证。你所说的财产公证,其实是想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你自己或者归你所生的孩子,这种情况,必须经过你们夫妻两个人才行,你1人是无法完成的。所以,你只有努力做通丈夫的工作。当然,你还可以考虑离婚。如果丈夫与小3同居,那么离婚时你可以要求赔偿。你甚至可以考虑丈夫重婚。如果丈夫与小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就涉嫌重婚。

小孩子又在婚姻介绍所门口走来走去说现在婚前财产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了,屡教不改怎么办?



2、小孩子又在婚姻介绍所门口走来走去说现在婚前财产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了,屡教不改怎么办?

婚前财产公证,正好说明了大家的防范意识越来越强,也防范了1些男的女的通过婚姻敛财,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没什么不好,有句话叫丑话说在前头,先小人后君子。

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公证说,离婚后所有财产和孩子归1方所有没有效?



3、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公证说,离婚后所有财产和孩子归1方所有没有效?

财产可以那样公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双方抚养义务都会法定存在。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归1方抚养的内容无效,公证处不会为你进行此内容公证。

新婚姻法颁布后,婚后单方父母赠予孩子的房子如果离婚属于个人财产,这需要公证吗?



4、新婚姻法颁布后,婚后单方父母赠予孩子的房子如果离婚属于个人财产,这需要公证吗?

按照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司法解释3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又将不动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去公证。

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公证说,离婚后所有财产和孩子归1方所有没有效?



5、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公证说,离婚后所有财产和孩子归1方所有没有效?

财产可以那样公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双方抚养义务都会法定存在。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归1方抚养的内容无效,公证处不会为你进行此内容公证。

孩子抚养权公证怎么做



6、孩子抚养权公证怎么做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归属1方所有,然而另1方也需要定时给予孩子生活费。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公证的。那么下面大家就跟小编1起来看看孩子抚养权公证怎么做的吧。孩子抚养权公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1方抚养,如1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1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1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公证法》第3十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1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1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1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1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1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1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孩子抚养权的 双方同意离婚但都争取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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