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1、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导读:男女平等原则不仅是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原则,同时也是我国婚姻法的1项原则。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这是区别于以男权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标志。   《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因此,男女平等原则就必然要求男女两性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上的权利义务上的平等。   在婚姻关系方面,《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和离婚的条件、程序及其配偶间的权利和义务对男女双方同样适用。在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方面也完全是依男女平等原则来加以规定的。   男女平等的内容:   

1、男女在婚姻方面的权利平等。如男女享有同等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无论是人身方面还是财产方面,夫妻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3、其他男女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如子女有平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有平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关于婚姻自主权的文章,找法小编推荐: 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内容 婚姻自主权的责任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主要体现在地位平等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处理权的平等。《婚姻法》第十3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试论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3、试论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答案: 婚姻家庭法所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既是《宪法》中男女“5大平等”原则的具体化,又是《妇女保障法》的立法基础。其核心内容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这1原则突出地反映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区别于以男权为中心的1切旧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标志。 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是平等的关系,还是尊卑、主从关系,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确保妇女首先在法律地位上与男性平等。 男女平等原则综合起来有如下内容: 1.在婚姻关系方面,婚姻家庭法所规定的结婚和离婚条件、程序及其相应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男女双方同样适用;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婚姻家庭法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对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平等适用: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离婚后,子女可以由母方抚养,可以由父方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合理地分担;父母均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等。 3.在其他家庭成员方面,兄弟姐妹处于平等的家庭地位,都享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都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都是父母的第1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及已成年的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责任的条件和内容都是平等的,兄姐弟妹互为第2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2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平等的代位继承权。 4.在收养关系方面,男女平等亦是收养法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收养法关于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的规定,关于夫妻共同收养或父母共同送养的要求,关于养父母、养子女及其他养亲属的权利义务的各项条款,无不贯彻着不分性别,男女均1视同仁的平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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