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已满,可以直接去现场吗?三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已满,可以直接去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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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可以说你老人远地过来,马上要走,就想看到你的结婚证,都会让路给你。

3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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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 3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

1、网上预约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1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1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1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1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1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法律客观 : 婚姻网上预约规定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1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1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婚登记网上预约相片可以更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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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换。 结婚登记预约网上预约流程:

1、网上预约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大概为1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遵守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果提供的资料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1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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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户口所在地的1方,你必须去你的女朋友的帐户转移到重新定位自己的。换句话说,如果在衡阳她的帐户,你可以不搬迁,注册也可以被移动到你家。出生允许在婚姻登记处,和1般家庭的申请,你可以看看网上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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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是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但是由于各地区的预约平台不太1致,需要您结合您自身情况,登录您需要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的当地民政局网站自行预约。 办理结婚手续时,1般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关系的签字声明。 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1致的意见,双方1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间能到成1致的情况。协议离婚1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中,离婚协议要对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以及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十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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