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军人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军人婚姻法有没有规定军人离婚后假期怎么算

婚姻法军人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1、婚姻法军人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1、婚姻法军人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1)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3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1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2、《规定》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规定》中涉及军人离婚的规定包括:第1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同时,《规定》还在第11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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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款规定了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1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1)关于夫妻1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1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1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1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况”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2是第1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2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2)关于夫妻1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1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它也分两种情况:

1、如军人1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1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1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虽然我国的新婚姻法也是考虑到军人的特殊工作性质,所以对于征婚1般都是有着特殊的规定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和军人的身份就没有半点的关系了,军人在部队上都有给开出的固定的工资标准,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决军人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的时候,不可能是因为军人的身份就刻意去多判或者少判。 延伸阅读: 2018年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2018年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2018年如何申请追加子女抚养费。

军人婚姻法有没有规定军人离婚后假期怎么算



2、军人婚姻法有没有规定军人离婚后假期怎么算

军人婚姻是否能够离婚?最新的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离婚是怎么规定的?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咨询:最新婚姻法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1、我国《婚姻法》 第3十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 第3十1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条“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1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在离婚管理法院方面也有特别规定。

新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3、新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军人这个职业是神圣的,是伟大的,但是军人也是人有也有婚姻家庭,那么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新的婚姻法有规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新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你想了解跟多就跟着小编1起往下看吧。

1、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1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2、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1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1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军人离婚的条件,与非军人1方要求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很大不同。而生活中,要求离婚的更多是非军人1方,而且也都因为军人不同意离婚,最后也确实不能实现离婚目的。但是实际上,非军人1方只要收集到军人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据,离婚就不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1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严格来讲,军人作为原告向法院诉请离婚与普通人在立案程序上和法院审理程序上及判决所适用的法律没什么区别。军人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是军人,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也是军人,则可以选择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延伸阅读: 军人离婚程序:夫妻1方是军人的怎么离婚 军人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转业军人离婚的规定。

新婚姻法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4、新婚姻法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新婚姻法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1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1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1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1般平均分配。

2、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1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当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后双方产生了婚姻问题后,也是有可以要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在离婚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当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1致时,就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 延伸阅读:军人离婚程序是什么?现役军人离婚孩子归谁?在我国军人离婚财产怎么计算。

军人离婚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5、军人离婚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十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2十3条,婚姻法第3十3条所称的“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十2条第2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新婚姻法军人离婚单位是否岀具证明



6、新婚姻法军人离婚单位是否岀具证明

新婚姻法没有涉及军人离婚单位岀具证明问题,应当按照《军队实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规定规定执行。   《军队实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规定:   十

1、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1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1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1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1方要求离婚,军人1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1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1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十

2、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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