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依据怎么确定,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婚姻无效的依据怎么确定



1、婚姻无效的依据怎么确定

婚姻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程序的确定方式:

1、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 确认婚姻无效 ;

2、未到法定婚龄的,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双方近亲属均有权提出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1)》第9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

婚姻无效的4种情形



2、婚姻无效的4种情形

核心内容:婚姻法规定了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且婚后尚未治愈的疾病、未达到法定婚龄等4种情形的婚姻无效。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 (1)“婚姻无效”的含义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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