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



1、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

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由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2、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法律分析: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1立案报告制、统1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1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2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7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1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8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十9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1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1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第2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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