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的新婚姻法,离婚后债务将如何分割?2019年新婚姻法债务问题有什么规定?

根据2021年的新婚姻法,离婚后债务将如何分割?


1、根据2021年的新婚姻法,离婚后债务将如何分割?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1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千08十8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千08十9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千09十2条 【1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2019年新婚姻法债务问题有什么规定?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双方都需要对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进行划分和处理。1般来说,债务如果是夫妻关系存在的时期内发生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应该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能够证明是1方的个人债务,则应该由个人进行偿还。本文的小编将针对“2018年新婚姻法债务问题有什么规定?”这1问题给大家进行解答。 2018年新婚姻法债务问题有什么规定?
1、最新婚姻法2018年怎样认定个人债务对于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系个人债务,关键还是看证据。夫妻共同债务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1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负债务。所以,举证个人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1是证明该债务不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1方面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好证明,不再赘述。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未用于共同生活可从两方面证明: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1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由此可知,个人担保因其未用于共同生活,1般不宜推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在《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加重了举债1方的证明责任,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1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1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且用于夫妻生活的相关事项中,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除了应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应该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共同履行债务偿还的义务。如果大家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有任何具体的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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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越来越普遍,导致夫妻造成离婚局面的因素有很多,进而离婚因素也成为他们分配财产的重要依据。那么到底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处理的流程是什么?怎样确认离婚双方的财产归属问题,成为这篇文章重点关注的内容。
1、最新婚姻法2018年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1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1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3)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4)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2、夫妻1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对离婚时夫妻1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1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1。法院有1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1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1尺,道高1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婚姻法》解释(1)第十7条第1款第(1)项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1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1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1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3人。”
4、《婚姻法》解释(2)第十8条“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婚姻法》解释(2)第2十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附:《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离婚的后果,但债务的分配问题也因此做出相应的分割,法律规定的内容就是必须执行的,希望夫妻之间遇到事情积极沟通,这样两人才能长久的共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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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地方都做了修改,那么对夫妻的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呢?哪些是2者的共同债务呢?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1些关于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第4十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1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所共享,该债务应当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者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当视其为共同债务;


(3)夫妻之间是否有约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即使不具备以上的两个条件,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1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上即是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还有1些比较难以认定的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夫妻1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确定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就可以确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的相关解决方式。



5、2019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夫妻在生活过程中,除了工资收入、经营所得及其他收入外,有时候还会出现1些债务,比如信用卡欠款、房贷及车贷等。而家庭中的债务又可细分为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2017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下面我们1起跟随小编了解下。
1、2017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1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1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1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1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1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1种无限责任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1种对外责任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3人)而言的,因而是1种外部责任。通过上文,大家应该知道了2017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包括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抚养子女及赡养老人产生的债务及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欠的债务等。共同债务要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即便是双方离婚,也应该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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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婚姻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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