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配?在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一起按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吗?

根据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配?


1、根据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配?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十条规定: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4十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百度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百度百科。



2、在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1起按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吗?


属于共有,但份额和权益不同。妻子1方参与了共同还贷,可以获得还贷部分的权益,也就是收回本金以及本金的增值部分收益。



3、新婚姻法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加名字有作用吗


有作用。婚前购房登记在1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1方购房丙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房屋所有权1般属于购房1方,如果是按揭购房,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共同还贷占房款总额的比例部分的房屋增值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加名的情况属于对加名方的赠与。婚后如果加名的话,在没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加名行为视为对被加名1方的赠与,事实上在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告知你加名后对方就有相应的产权,而且房产证上也会记载清楚。如果这种加名无效的话,那也就没有加的意义了。“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3中规定的是婚后1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您说的情况并非新规定,早就有关于婚前购房以及婚后加名并非新的规定,婚姻法早就有相关规定。房屋属于登记生效,既然在权属证书上加别人的名义,1定是有1定的法律上的意义。否则登记行为本身就没有必要了。



4、婚后按揭买房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最好要求加上您的名字。


《婚姻法解释3》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5、按新婚姻法,夫妻婚后按揭贷款买房,首付是男方,夫妻共同还款,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引用的法律是错误的,得出的结论肯定也是错误的了。正确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十条“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务请注意:上述规定的情况是指婚前而不是婚后。


题中的“夫妻婚后按揭贷款买房,首付是男方,夫妻共同还款”,即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按揭买房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最好要求加上您的名字。


《婚姻法解释3》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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