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跨省再婚,户口本上是未婚,请问登记结婚时,可否在婚姻栏填未婚,离婚后找了香港人再婚,户口上婚姻状态如何更改

离婚后跨省再婚,户口本上是未婚,请问登记结婚时,可否在婚姻栏填未婚



1、离婚后跨省再婚,户口本上是未婚,请问登记结婚时,可否在婚姻栏填未婚

不能填写未婚。因为你再婚的时候需要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还包括你的离婚证。并且,现在都是联网呢,把你的身份证号码输入进去,就可以查到你的婚姻状况的。

离婚后找了香港人再婚,户口上婚姻状态如何更改



2、离婚后找了香港人再婚,户口上婚姻状态如何更改

离婚后要更改户口本上婚姻状态为离异,这样才能再婚。再婚后户口本暂时显示离异。更换户口本后,应当事人申请,户口婚姻信息才会变更。

请问下,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会怎么写



3、请问下,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会怎么写

你可以带上离婚的法律文书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再婚,需要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为离异吗?



4、离婚后再婚,需要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为离异吗?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你可以更改,也可以不更改。离婚后再婚,需要在结婚登记时原离婚的1方出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的资料(比如离婚证、法定判决的离婚裁定书等),并不是以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拦原填写的婚姻信息为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后再婚户口本“婚姻状况”是否需要更改



5、离婚后再婚户口本“婚姻状况”是否需要更改

法律分析:离异后,如果再婚的话,再婚之前应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离异”。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1致,即当事人再婚时所声明本人离异,否则不能再婚,那么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就应该与声明保持1致,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故应当更改。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7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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