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彩礼纠纷案例如何胜诉,婚姻纠纷案例?

婚姻彩礼纠纷案例如何胜诉



1、婚姻彩礼纠纷案例如何胜诉

婚姻法并未对彩礼做出规定,彩礼1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彩礼的数额1般按当地习俗与双方家庭经济情况约定进行。法律仅对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作出规定,具体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纠纷案例?

1、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1)基本案情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1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哗丛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弊仿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租芦纤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2)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59号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诉争房屋的处理,于某某与高某某早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59号房屋赠与其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在于某某与高某某离婚后,于某某不同意履行对诉争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诉争房屋,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故对于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东民初字第02551号民事判决:驳回于某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于某某向北京市第2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2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1日作出(2013)2中民终字第0973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典型意义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1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1个整体,是“1揽子”的解决方案。如果允许1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在离婚后1方欲根据《合同法》第1百8十6条第1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1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3、婚姻纠纷找哪个部门

调解家庭矛盾的部门是: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家庭矛盾都属于它所调解的范围。 基层居委会负责调节民间矛盾,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居民的公共事务。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茄培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家庭纠纷应该找谁帮忙解决? 婚姻问题来出现纠纷;最好的办法还是两个人坐自下来心平气和的多做自我批评,缓和僵持局面相互原谅,达到重归于好。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去居民委员会进行再次调节,如果调节不成,最后只能起诉到法院。还是尽量不走这1步为好。

2、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要知道婚姻纠纷怎么处理,应先了解婚姻纠纷的类型。婚姻纠纷主要有,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其中,离婚纠纷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1系列的矛盾纠纷。 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具体指: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1夫1妻。 婚姻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1致意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1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1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1方或者双方当事高纳哗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1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3)现役军人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戚行,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之1: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1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1方不同意,且军人1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1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8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3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4、婚姻纠纷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法律主观: 1,以1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1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1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千。如果争议财亏简产超过了1定额度(1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1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其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 收费管理办法第8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 诉讼 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码悄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迟空渣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1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5、对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应该怎么处理的呢?

调解就是劝和好,法院审理婚姻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婚姻法第3十1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6、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法律主观: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消早客观: 《民法典》第1千05十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春扰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拿森雀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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