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1、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首先从形式上来看,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的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这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遗嘱人自行去公证机关进行办理,在几种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需要签名,并且标注上年、月、日,否则存在因为形式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的风险。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上面几种形式中,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情况,那么哪些人可以做为见证人呢?在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要求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本身系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及其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此外,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要注意,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需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遗嘱人未保留的,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另外,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冠领遗嘱律师提醒 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还有:1. 遗嘱人系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 遗嘱人系受胁迫、欺骗情形下所立的遗嘱;3. 伪造的遗嘱无效。4.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5. 遗嘱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如将财产约定由“小三”继承的。6. 附条件遗嘱中所附条件不得违反其它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限制他人婚姻自由为附加条件。7. 遗嘱所分配的财产不属于或完全属于遗嘱人名下。如将夫妻共同财产在遗嘱中做为一方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提前意识到风险并且进行规划,一定是正确的,对于遗嘱,意识到要订立还不够,还需要懂得如何正确订立,不然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引发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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