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父母出资买房后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下但是首付分期全是一方父母出资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吗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


1、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


1,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登记在1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2,婚前按揭购置的房产,登记在1人名下,房产份额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第十条


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


3,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父母出资买房后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下但是首付分期全是1方父母出资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吗


这属于男方父母赠与夫妻房产的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赠与的时候没有约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条款,那么离婚时女方就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新婚姻法怎样规定婚后由1方全额出资买房的,落成双方名字,但在1年内女方提出


所出资能证明是婚前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是共同财产。如加女方名不管出资是婚前婚后,房子都是共同财产。



4、新婚姻法规定婚后1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你让对方写1个声明,放弃对此房产份额的要求。



5、新婚姻法父母出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父母总是给孩子提供最好的东西,尤其是面临子女结婚等情况,有些父母就会为子女购置房产和汽车等。但是如果孩子感情不美满,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就相对复杂。我国新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有了新的政策,那么新婚姻法父母出资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呢?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1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如果婚后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1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1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4、1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1方名下。如果1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1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1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5、1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婚后1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7、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1方。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也不同。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出资全款买房,那么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结婚之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可以算在子女名下,相当于父母赠与财产。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2018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全文 2018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全文。



6、新婚姻法,夫妻双方结婚后,1方父母出资首付,夫妻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产怎么分配?


方父母出资首付,夫妻双方还贷,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第6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1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1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1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8十6条的规定处理。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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