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和物权法冲突时哪个法优先,如下情况《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冲突该怎么办?

婚姻法和物权法冲突时哪个法优先

1、婚姻法和物权法冲突时哪个法优先

生效前,两者不会产生冲突,是相辅相成的;现在两者已经无效了,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如下情况《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冲突该怎么办?

2、如下情况《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冲突该怎么办?

物权法和婚姻法是不冲突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明确物权法定的具体规定,两部法律是相辅相成的。 婚后买的就是共同财产了。这个可以从房屋登记时间和结婚证的登记时间上比较出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平均。具体分割只能是作价,乙方购买另一方的。 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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