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是怎样的,新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7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1、婚姻法第十7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已失效,其载明的第十7条对应民法典的第1千06十2条,且具体规定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第1千06十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是什么



2、新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是什么

婚姻和家庭是需要夫妻两个人共同用心去经营的,现在的女性在 结婚 以后也不只就是围绕着丈夫,孩子跟家庭在生活的,尤其是在家庭经济收入的这1块,职场女性跟自己的丈夫根本就差别不了多少的,所以现在人们也是比较关注观后 夫妻共同财产 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那么,新 婚姻法 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是什么?

1、新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是什么?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7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

婚姻法解释2(最高院〈婚姻法〉解释)



3、婚姻法解释2(最高院〈婚姻法〉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2十4条规定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感情 第2十4条规定,秉承了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是严格限定在现行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解释,没有超越现行法律规定。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遵循的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原则。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处理的规定,也是随着婚姻法的变化而与时俱进地调整。早在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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