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自行撤销错误登记吗,如何处理婚姻登记中的错误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自行撤销错误登记吗



1、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自行撤销错误登记吗

您好!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1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1。如能进1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2、如何处理婚姻登记中的错误

啊,在婚姻登记中如果出现错误的话,这个基本上的几率是非常低的,但是1旦要出现错误的话,这个还是要及时的处理。你们以后你们要办许多事情,都有可能会用到结婚证,1旦被发现错误的话,那么你们班级事来就会非常的麻烦,这个时候如果要是提前发现了错误的话,那么赶紧去民政局,然后让他们把错误的地方修改过来,让他们重新给你补发1份结婚证,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有了这种更正之后,在以后工作办事儿的时候才不至于由于这种错误而耽误自己的时间或者无法办了。



3、结婚登记处会弄错婚姻状况吗?

基本上不可能 也有特殊。



4、婚姻登记信息错误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1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1。在行政救济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济主体也因错误登记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1方。第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5、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应如何处理?

超过5年的错误婚姻登记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第1种是行政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应当对错误的行政确认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第2如果行政机关不愿撤销,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该行政行为无效或者对其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6、婚姻登记提交错误材料如何处理?

婚姻登记如果提交的是错误的材料那么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你应该找到正确的材料然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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