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其间购买的人寿保险,离婚怎么分?新婚姻法中结婚后购买的保险是否对半分

婚姻存续其间购买的人寿保险,离婚怎么分?



1、婚姻存续其间购买的人寿保险,离婚怎么分?

1.此份保险不受婚变影响。归投保人所有。 2.离婚后可以再思考1下:身故受益人是否需要更改。法定受益人会在领取理赔金的时候比较麻烦,建议指定受益人:父母和孩子。



2、新婚姻法中结婚后购买的保险是否对半分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1半属于对方。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3种方式。

2、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1半。

2、夫妻1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 )时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Ⅰ.移居境外 Ⅱ.参加就业培训 Ⅲ.重新就业 Ⅳ.婚姻状况发生改变 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Ⅵ.变更住址或通讯地址

B 答案解析: [解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有移居境外、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听说阳光保险的婚姻险只要是婚姻幸福,老了以后可以领取高额的回报。是这样的吗?

高额谈不上,反正都是比较正常的投资收益,销售员宣传的有可能是夸大. 只是说,婚姻保险是对婚姻多做了些保障 -----   在国外婚姻保险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的,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夫妻1方不幸身故,另1方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的抚恤金;如果婚姻存续达到保单规定的条件,还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中途离婚,保险公司会选择给予被遗弃者以相应保障。   而国内的“婚姻保险”更关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保单规定被保险人为妻子,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本人或被保险人的近亲属。这类保险1般规定如果婚变,退保金只能归属女方,并采用了特别约定方式对失败婚姻中的弱者(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经济补偿,以避免更多“单亲贫困母亲”等现象的出现。



5、婚姻内购买的保险,离婚分吗

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很清楚,其财产保险利益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人身险相对复杂,以下做1下说明:

1、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1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1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2、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1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1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2、1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 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1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1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1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1种情况进行分割。

3、1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1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1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望采纳 展开。



6、20年前交的婚姻保险现在怎么领取

呵呵,还真有人在这险种。带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去公司柜台领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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