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重婚关系的无效婚姻,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属于无效婚姻吗?

罗新华
11个月前
怎样解除重婚关系的无效婚姻



1、怎样解除重婚关系的无效婚姻

法律分析: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1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1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属于无效婚姻吗?



2、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属于无效婚姻吗?

对方患有不能结婚的疾病并不代表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无效婚姻仅限于重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或者双方是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的,如果对方结婚之前隐瞒了1些重大疾病,像这种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

1、患有不能结婚的病无效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患有不能结婚的病不是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千05十1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第1千05十2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1千05十3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1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不如实告知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1千05十4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千04十6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千04十7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 第1千04十8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1千04十9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由此可见,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法律性质是不1样的,而且,知道自己的婚姻关系可以撤销以后,也应该在1年内提出,如果1年内没有提出撤销婚姻关系,就得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比如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无效婚姻是怎么樣,,被告的要赔偿或坐牢吗??



3、无效婚姻是怎么樣,,被告的要赔偿或坐牢吗??

你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你们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你可以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至于对于你们经济上的纠纷,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的。不要相信你哥哥姐姐的话,他们是骗你的,可能是怕你反悔吧。你可以找当地妇联解决,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包办婚姻啊,你家人真是的。找妇联!。

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



4、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

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   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有的男人居然是想要回礼金的,以下看看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   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1   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1的,会予以支持: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符合第

2、第3种情形,应以离婚为前提司法解释之中所称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人给付彩礼后,其生活状态,难以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保障情形。   关于男方给付女方的金器,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双方结婚登记后,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法院会调解适当予以返还,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那么该赠与,男方要求返还没有司法依据。   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得要求赔偿,只有男方存在可以赔偿的法定情节才可以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3十2条规定: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2   协商不成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第3十2条 【离婚诉讼】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赔偿礼金3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结婚时所用的钱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赔偿男方结婚时所用的钱。1般来说,婚姻自由。男女双方间1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女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男方。但女方如果有过错,如出轨、家暴等行为,男方可要求女方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千09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千1百8十3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5、婚姻无效和被撤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婚姻法对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即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对这1规定具体可理解如下:(1)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婚姻关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2)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因1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前提是合法婚姻,是有效婚姻。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违法婚姻。因此,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对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都不适用。(3)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男女当事人的同居关系,可能产生生儿育女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确定。从基本的法学理论看,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但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看,许多国家都从保护子女利益出发,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采取保护的原则,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1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第2十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婚姻法在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时,坚持并贯彻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合法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1样。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婚姻关系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方抚养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等。(4)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对如何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原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1种意见认为,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法婚姻,在解除其违法婚姻关系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应当与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时处理财产的原则有所区别。处理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应当是:(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1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无效婚姻无过错方能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吗



6、无效婚姻无过错方能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吗

我国的婚姻法及其几个司法解释对无效婚姻过错方的民事赔偿问题没有规定,只是在离婚制度中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得到法院支持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你与李某是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不允许撤诉,必须依法作出判决,且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生效。而对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因此,你在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同时要求李某赔偿损失的,法院只能判决宣告你们之间的婚姻无效,但不能同时判决支持你的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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