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国婚姻中谁将有权为子女申请美国国籍?

在跨国婚姻中谁将有权为子女申请美国国籍

根据美国法律,父亲和母亲都有权利为他们的孩子申请美国国籍。ゃー。但是,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并且双方同意让一方独揽这个权力,那么他们可以共同协商选择代表该孩子的人。

根据《国籍法》第501条,如果一对夫妻中的一方是美国公民并且另一个是外国籍公民(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则孩子将是美国公民。一手好牌的配偶在美国境内拥有足够的时间来获得移民签证并最终成为永久居民,而另一个手则在婚姻结束后可能仍然留在国外。

根据US Code Article I 101 ,只有结婚满两年且至少有一个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绿色卡持有人)的情况下才有资格让年幼的孩子自动取得美国国籍。的消息来源:

根据移民法第312A条规定,跨国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在生前或死后为其未满18岁的未婚未成年子女在美国的任何州登记成为合法居民。只有在生前已经获得永久居留权(LPR)或者已经拥有绿卡时,才能为美国未成年人申请公民身份。因此,通常情况下是婚姻中有年长的一方先取得移民地位,并通过第二顺序优先原则将其未满18岁未婚未成年子女的公民资格授予给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才有可能获得。

如果你们的子女由你和你的妻子共同抚养,你们都可以提供孩子的住所证明并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你们对子女的监护和照顾。没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根据法律,只要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是美国人无论他们是否在美国共同生活任何孩子都有权利自出生日起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提出这一法案的人士称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对移民儿童的保护力度.

在美国,如果一个外国人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并生了一个孩子,那么该孩子的父母都具有申请他们孩子获得美国籍的资格。众所周知,根据《1952年移民法》第一章第38节任何美国公民,在与外国籍人士结婚之后,他们的子女将自动成为美国人民.

根据美国法律,父母中的一方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才有资格为子女申请美国国籍。一切都取决于孩子的出生地和母亲是否是美国公民或者绿色卡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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