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农村法制宣传用的关于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土地纠纷的法律法规条款汇编,农村一般都有哪些矛盾纠纷?

求农村法制宣传用的关于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土地纠纷的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1、求农村法制宣传用的关于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土地纠纷的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2、农村1般都有哪些矛盾纠纷?


农村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在1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表现,以往的纠纷主体1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但现在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纠纷日益频繁。原来的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农村的乱集资乱摊派、土地第2轮承包、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生产经营性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扩展资料纠纷出现因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调整步伐加快,村民内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也随之加快,社会矛盾也必然显现出来。主要原因有:
1、农村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基层,特别是边远山区,1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私人承包范围扩大,为争水、争地、争承包权发生矛盾后,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济,而是靠私力救济,轻则骂、重则打、急则杀,有的仅为小孩吵架、家畜、林地等方面小事,斤斤计较,引起邻里不和。
2、1些基层干部对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没有时间顾及民间纠纷问题;有的认为农村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正确处理纠纷作为新时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来认识,没有人人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来认识,没有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只是满足于开会、发文件,过于形式。



3、农村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与处理练习题


婚姻家庭继承 司法实务中争论较大问题


同居、事实婚姻问题


1.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抚养费问题提出起诉,如何确定案由?应为解除同居关系还是给付抚养费?


2.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的“离婚”案,如果认为其符合结婚的条件,在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后仍不补办的,应如何处理?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应否支持?


4.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5.男方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女方已怀孕的,如何处理?


6.如何认定事实婚姻?自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事实婚姻还受法律保护吗?


7.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应如何确定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1.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


2.“私房钱”属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在离婚案件中,以男方名义购买的房改房,能否判归女方所有?


4.婚前男、女任1方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付款,离婚时尚未付款完毕的,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5.婚后1直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生活,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指定受益人为夫妻1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夫妻1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


11.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出以1方名义借债的欠条认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以自己不清楚或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为由相抗辩,此类情况如何处理?


l2.配偶中1方立遗嘱把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给子女和朋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13.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1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1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应当如何处理?


1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15.离婚案件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子女抚养问题


1.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1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2.不起诉离婚,仅起诉被告给付扶养费,法院应否支持?


3.离婚案件遗漏子女抚养的处理,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另案主张还是对案件申请再审?


4.探视权(或探望权)纠纷应怎样执行?


5.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夫妻1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另1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两婚生子女1随原告生活、1随被告生活时,因两子女年龄有差距,是否还要判决抚养较大子女1方补偿年龄差距部分的抚养费予另1方?


7.已逾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



4、农村家庭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怎么写


给你1份样本,改1改就行。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富,男,56岁,汉族,XX省晋宁县人,云南XX大饭店员工,住云南省昆明市XX街5×号,联系电话:0871—363××××。


被告:王×财,男,58岁,汉族,XX省晋宁县人,昆明市XX厂工人,住云南省昆明市XX街6×号,联系电话:0871—364××××。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将被告出卖父母遗产的3间砖房所得房款518500元由原、被告平均继承。



2、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1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和我是同胞兄弟,无其他兄弟姐妹。在2001年10月份期间,被告和我先后自立家庭,同父母分居。2003年1月23日,父母在云南省昆明市XX街5×号自盖3间砖房居住。2003年12月被告1家因住房倒塌的缘故,同时也为了照顾老人,就搬到父母家里1起生活,直到2005年4月2老相继去世。当时考虑到被告1家的实际困难,我就没好意思提出分割父母遗产的问题。


可是,今年8月,被告王×财在没有征求我同意的情况下,竟擅自把父母遗留下的3间砖房出卖,卖得房款518500元,全部据为己有。我得知后,对这1剥夺我继承权的行为向被告提出交涉,但被告1口咬定他比我尽的义务多,不但负担老人的生活费,还在生活上侍候老人,并且还维修过房屋,因此拒绝与我共同继承父母遗产。


我认为,被告独占遗产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和被告对老人所尽的赡养义务大体相当。


1.关于负担老人生活费问题。从1994年3月到2005年4月父母去世这段时间里,我在外地坚持每月寄200元生活费供养2老。这1事实,父母的邻居李××可以证明。根据当时吉林市居民的1般生活水平,父母每月需要生活费320元左右,我每月寄去200元,再加上父亲的1些0星收入,被告每月也不过负担100元左右。再说,2老去世时,我和被告共同承担了安葬费。这1事实,云南省昆明市XX街××组组长刘××能够证明。


2.关于侍候老人问题。首先,被告1家在生活上侍候老人,这是事实,但是2老在世时帮助被告操持家务,这也是事实。况且2,我在外地工作,无法直接照料老人,因此,被告对老人尽1些侍候的义务是理所当然的。其次,关于维修房屋的问题。父母去世后,被告长期占用着父母遗留下的3间房子,这实际上是长期无偿地占用了其中应由我继承的那1份遗产,因此,被告对住房进行维修是完全应该的。


综上所述,被告王×财不顾事实,不念手足之情,独吞父母遗产,既悖常理,又违法律。我国《婚姻法》第2十4条第2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十3条第1款规定:“同1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1般应当均等。”第2十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我认为自己不但有权利继承父母遗产,而且有权利与被告平均继承父母遗产,即应得房款259250元。请法院秉公而断,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06年8月21日


附:1.民事起诉状副本1份;


2.书证两份。



5、农村矛盾纠纷有哪些?


农村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在1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表现,以往的纠纷主体1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但现在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纠纷日益频繁。原来的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农村的乱集资乱摊派、土地第2轮承包、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生产经营性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扩展资料纠纷出现因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调整步伐加快,村民内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也随之加快,社会矛盾也必然显现出来。主要原因有:。



6、婚姻家庭纠纷要怎么认定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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