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按揭房财产划分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对按揭房如何分割

婚姻法对按揭房财产划分怎么规定的

1、婚姻法对按揭房财产划分怎么规定的

可以双方协商(户主写双方名字);若单写一方名下,一般是作价分配,剩下的由户主继续供。

婚姻法对按揭房如何分割

2、婚姻法对按揭房如何分割

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规定按揭房离婚如何去名

3、婚姻法规定按揭房离婚如何去名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房离婚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 【法律依据闷慧】 《婚姻侍贺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老罩派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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