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地址,哈尔滨涉外婚姻办事处地址

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地址


1、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地址


事项名称】 居民涉外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电话】 0451-8****058。



2、哈尔滨涉外婚姻办事处地址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国内的要带身份证、户口簿。



2、国外的要带护照,及单身证明(就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而且单身证明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翻译成中文。



3、两人大2寸的合影3张。建议你多洗几张,因为结婚后要去公证也需要照片。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电话:0451-8****058 邮编:150090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我也帮人问过 走过不少弯路 那是1个大厦 进去就问吧 祝福你好运!!。



3、哈尔滨涉外婚姻办事处地址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国内的要带身份证、户口簿。



2、国外的要带护照,及单身证明(就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而且单身证明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翻译成中文。



3、两人大2寸的合影3张。建议你多洗几张,因为结婚后要去公证也需要照片。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电话:0451-8****058 邮编:150090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我也帮人问过 走过不少弯路 那是1个大厦 进去就问吧 祝福你好运!!。



4、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处


【事项名称】


居民涉外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电话】


0451-8****058


【所需材料】



1、中国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应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2、身份证(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应与户口簿中相关栏目1致)。



2、外国人、外籍华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结时限】


每周
1、
2、4上午8:30---11:00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她要开的是: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5、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处地址


你是双鸭山的,登记必须你双鸭山办理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国内的要带身份证、户口簿。



2、国外的要带护照,及单身证明(就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而且单身证明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翻译成中文。



3、两人大2寸的合影3张。建议你多洗几张,因为结婚后要去公证也需要照片。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电话:0451-8****058


邮编:150090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6、谁了解哈尔滨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外婚姻登记办事程序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电话 0451-8****058


申办对象


办理程序
1、初审,主要核对内地1方户口、身份证,要求户口、身份证号码相符,户口的婚姻状况1栏为无配偶状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住址在哈尔滨市。外方所持证件:(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2、双方证件初审合格后,国内1方做无配偶声明书。当事人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声明书内容,填毕后,当事人在监誓人面前宣读,并在声明书上签字按手印。



3、最后,登记人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制做证件,颁发结婚证。


申办时需


提交的材料 外方所持证件: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