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挽回婚姻该怎么做?离婚了怎么挽回婚姻

离婚后想挽回婚姻该怎么做?



1、离婚后想挽回婚姻该怎么做?

当事人在离婚后想挽回失去的婚姻,需要当事人和离婚的配偶达成1致意见形成共识,双方都有复婚的意愿,才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到1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复婚手续。1方是办不成的。   《婚姻法》:   第3十5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6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1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7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4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离婚了怎么挽回婚姻



2、离婚了怎么挽回婚姻

离婚后挽回婚姻的办法   

1、了解对方是否再婚或开始新的感情。   离婚后,如果自己想复婚,挽回婚姻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对方是否已经有了新的感情,或者已经再婚了。   如果对方开始了新的感情或者再婚了,那就不要再去努力了,说明两个人已经没有了任何感情的,对对方伤害太深了。   

2、冷静思考是否有挽回的可能性。   离婚后,如果自己想复婚的话,自己1定要好好考虑清楚,还有没有复婚的可能性,两个人之间的矛盾能否真正解决,还有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出轨和背叛,对方能否原谅自己等,夫妻感情还剩多少,离婚走到这1步是否已经努力过。   

3、间隔1段时间,不要马上联系。   离婚后,如果感觉后悔了,想复婚的话,1定不要马上联系,此时两个人都在气头上,是很难好好沟通的,并且会给人1种毫无重视的感觉,婚姻就像是儿戏,还是冷静1段时间,再联系吧。   

4、调整心态,不要再抱怨对方。   离婚后,如果自己后悔了,想复婚的话,必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能再抱怨对方,抱怨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应该多看看对方的优点。   这样才能坚定自己复婚的想法,如果还有抱怨心理,只是为了孩子而复婚,即便复婚也是很难长久的。   

5、改变自我,给对方1个全新感觉。   离婚后,如果自己想挽回婚姻,就要学会改变自己,知道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之处,努力改正自己的1些不好的习惯,尤其是自己的要求过高,降低自己的期望值,明白婚姻是互相包容的,让对方看到自己的改变。   

6、多加沟通和联系,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诚意。   离婚后,想挽回婚姻,自然就需要联系和沟通,要多联系,创造见面的机会,好好沟通,自己多听取对方的抱怨和诉说,努力做1个倾听者,这样才能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诚意。   

7、打亲情牌,让孩子起到桥梁作用。   离婚后,如果自己想挽回婚姻,可对方伤透了心,根本不接自己的电话,不和自己见面,不给自己任何机会。   自己可以多关爱孩子,争取让孩子帮助自己,替自己说好话,说想念自己等,这样也许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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